晋中市关于上报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督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_Φ2.0单段式煤气发生炉_火狐娱乐网站_直播tv软件下载

专业的煤气发生炉厂家!火狐网站欢迎您!

火狐网站

火狐网站联系方式

晋中市关于上报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督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火狐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03 21:43:01

产品介绍

  原标题:晋中市关于上报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督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现将我市群众反映问题的第二批督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做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2017年5月29日,收到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的第二批群众反映问题共计22件。其中,非环保问题4件已移交市信访局处置,涉及环保问题18件。接到督办案件后,我市格外的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止2017年6月1日18时,督办的18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其中,确认属实的18件。对于属实及已办结的环保问题,分别采取了相应处理解决措施,其中罚款3户8人共计32.98万元,共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恒基搅拌站在2017年5月28日20点开始生产,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了扬尘污染并且物料未进行遮盖,扬尘污染给村里的庄稼造成影响。

  5月29日晚,接到本次群众反映的(D23)环境问题,5月30日9:00太谷明星镇政府、太谷县环保局、太谷县国土资源局立即开展现场核查。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生产设施部分处于生产中,临时沙料堆放场全部遮盖,挡风抑尘网有部分因大风损坏正在抢修中,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水泥筒仓配套布袋除尘设施均处于运作时的状态。公司东围墙外为耕地和树林,属于太谷县北城区贾堡村土地;南围墙外为原太谷县药用玻璃厂旧址(已倒闭);西围墙外为树林和耕地,属于太谷县明星镇大王堡村土地;北围墙外为太谷县肇兴印刷综合厂(停产)。太谷县北城区管委会对贾堡村较近的3户村民进行了走访调查,太谷县明星镇对大王堡村较近的3户村民进行了走访调查,均未反映该公司扬尘污染给庄稼造成影响。

  1、太谷县环保局要求恒基搅拌站对挡风抑尘网内堆放的沙、石子等原材料,定期喷水,保持沙表面湿润。立即把损坏的挡风抑尘网做维修和更换。

  2、恒基搅拌站指定专人负责,对厂区易产生扬尘的地方增加洒水频次,对出入厂区道路彻底清扫,严禁扬尘现象。

  2017年1月晋中市铁塔公司在平遥县宁固镇东张赵村建设铁塔。2017年1月5日在平遥县环保局反映了相关情况,将地基拆掉,停工3个月。5月25日我村村支书组织开始修,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影响。

  经现场检查核实,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原拟在平遥县宁固镇东张赵村建设无线信号塔,并着手信号塔基座建设。2017年2月5日,平遥县环保局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对此,平遥县环保局按照辐射职责管理权限上报了晋中市环保局,晋中市环保局对该举报案件进行了处置,责令晋中市分公司停止建设并拆除已建成的基座,该企业决定不再此处建设无线信号塔。但在拆除铁塔基座时造成地面损坏,东张赵村委要求晋中市分公司对损坏地面进行硬化。5月25日,晋中市分公司着手对损坏的地面(约30m2)进行硬化,5月30日已完成硬化。

  1、榆次区安宁街和顺路一条街有小摊位乱倒垃圾、污水,车辆乱停放,私搭乱建。 2、海棠湾后面小区乱倒垃圾。

  1、安宁街和顺路有早餐摊位,现场发现有桌布、纸巾等垃圾洒落,污水乱倒、车辆乱停以及违法搭建的问题。

  2、海棠湾后面小区,属于城建开发总公司装饰公司的范围,现场有路面砖乱堆乱放的问题。

  1、城建开发总公司立即清理海棠湾后面小区的砖块及垃圾,确保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早餐摊点的规范管理,由安宁街道办事处配合对私搭乱建的构筑物进行登记、认定,做好限期拆除工作;同时榆次区政府联系交警部门加强对车辆停放的日常管理,有效遏制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3、安宁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个体摊户的宣传教育,动员摊户主动搞好环境卫生,坚决杜绝发生乱倒垃圾、污水现象。

  大西铁路经过山西省平遥县洪善镇,火车经过产生噪声、震动,对洪善镇周边村造成不便。

  经现场核查,大西高铁距最近居民住宅为10米。列车正常每日途径村庄80车次,高峰期为90车次,途径时段为早6时40分至晚22时10分。高铁列车经过期间,平遥县环境监测站对距高铁最近居民住宅户外噪声监测,白天平均值为71.8分贝,夜间平均值为72.1分贝。群众反映“噪声”问题属实;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和洪善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高铁火车经过时,居民和调查人员未感到有震动现象,群众反映“震动扰民”不属实。

  今年3月1日,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平遥县协调领导组已专门向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提出了《关于妥善解决平遥县境内外轨30米范围内拆迁问题的紧急报告》(平大西办字〔2017〕2号),就以上问题的解决处理进行了全面对接。5月7日,平遥县政府又专门向大西高铁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发函,并派人与该公司做了沟通,该公司将依据合同条款与省政府共同妥善解决高速铁路噪声、震动扰民问题。

  寿阳县平头镇黑水村、西韩村,有露天开采石料,影响生态环境,开采过程中产生扬尘、噪声

  2017年5月30日,通过平头镇人民政府、寿阳县国土局、寿阳县安监局、寿阳县环保局联合做出详细的调查,黑水村、西韩村无正规进行开采的石料厂,现场突查时未发现有人组织开采,但存在私挖乱采痕迹。对于此处的私挖乱采行为,自2016年12月开展“铁腕治污行动”以来,寿阳县平头镇人民政府和寿阳县国土局已加大对私挖乱采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今年4月底开始,寿阳县国土局已派驻专业执法队伍对此处进行全天候蹲守,使私挖乱采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底,国土局对非法开采人西韩村杨宝民等5人和黑水村郭俊华分6次,共计处罚破坏国家资源款和所得收入款项罚款12.88万元,并责令其恢复地貌。处罚文书号为寿国土资矿罚字[2016]14号、寿国土资矿罚字[2016]15号、寿国土资矿罚字[2016]17号、寿国土资矿罚字[2017]002号、寿国土资矿罚字[2017]003号、寿国土资矿罚字[2017]007号。寿阳县平头镇和寿阳县国土局已派驻专人,全天候巡查,坚决杜绝私挖乱采

  和顺县义兴镇东窑沟村村东面水泥总厂院内有化工企业,生产用到镍金属,生产区距离住宅楼五六十米,有红色粉尘、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水泥总厂院内建有一套硫金砂配料设施。该生产设施所用原料为外购硫金砂,经配矿提高品位后,准备用于山西新光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产原料(因新光公司停产,未供货)。该设施2017年1月初建成试运行,5月30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介休市西关村委会在介休市绵山北街口农机厂宿舍旁违建楼房,将商铺出租,乱倒垃圾,饭店的排烟筒产生噪音。

  1、举报提到的违建楼房,位于绵山北街西侧,农机厂宿舍旁,是介休市城关乡西关村经济合作第四分社在原介休县绵山缝纫加工厂原址改建的综合服务楼,该建筑始建于2006年,2009年初完工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当时依规定程序办理了项目土地、立项、选址、规划、建设工程等手续。

  2、该综合服务楼共有商铺25套,由西关村委会对外出售19套、出租6套,收益用于集体经济,其中5户为餐饮饭店。经现场调查,5户饭店经营手续齐全,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

  3、现场检查发现,该综合服务楼垃圾收集清运由介休市环卫局负责直接管理,配备有垃圾收集装置,垃圾日产日清,未发现有垃圾乱倒行为;该综合服务楼背侧有一处昶盛园大酒店的泔水收集点,卫生环境管理较差。

  4、举报提到的饭店排烟筒,为5户饭店中昶盛园大酒店、红杉林自助烤城、李想大虾饭店厨房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排放管道。经介休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监测,检验测试的数据显示噪音数值为51.7分贝,在环境二类标准值(60分贝)以下。

  1、介休市市场局对昶盛园大酒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介市食药监食西关责改〔2017〕12号),要求该酒店限期拆除泔水收集点。

  2、介休市环保局要求昶盛园大酒店、红杉林自助烤城、李想大虾饭店对各自空调主机、排风风机从后墙移至楼顶,解决噪音问题。

  太谷县明星镇大王堡村恒基搅拌站,无手续进行生产,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影响村民生活。

  现场检查发现,太谷县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明星镇大王堡村,法人为白志林。公司于2012年动工建设,2012年6月14日办理了立项手续(太发改备函〔2012〕19号);2016年3月11日换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3N); 2012年8月16日太谷县环保局太环函〔2012〕17号予以环评批复,2014年11月12日太谷县环保局太环函〔2014〕192号竣工验收,2017年3月25日换领了排污许可证(证号:185-0726)有效期3年;2016年3月22日换领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14012200)有效期至2021年3月,2016年8月24日换领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编号晋建检字第314806131号)有效期至2019年8月。

  针对太谷县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太谷县环保局已经对该公司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对公司分管环保的副总经理贾克帅罚款5000元。同时太谷县环保局要求恒基搅拌站对挡风抑尘网内堆放的沙、石子等原材料,定期喷水,保持沙表面湿润,并全部进行苫盖;太谷县住建局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五个百分之百”,对厂区易产生扬尘的地方增加洒水频次,对出入厂区道路彻底清扫,严禁扬尘现象。

  经太谷县国土资源局核实,公司占用明星镇大王堡村集体土地,圈占土地面积共68.26亩,14.4亩仍在耕种中,其余53.86亩,地类为未利用地。太谷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4年12月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太国土执罚〔2014〕11016号),罚款356226元,现正在积极补办用地手续。

  现场检查发现,公司生产设施部分处于生产中,临时沙料堆放场全部遮盖,挡风抑尘网有部分因大风损坏正在抢修中,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水泥筒仓配套布袋除尘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

  太谷县环保局要求企业立即对挡风抑尘网进行抢修,对堆放的沙、石子等原材料,定期喷水,保持沙表面湿润。对厂区易产生扬尘的地方增加洒水频次,对出入厂区道路彻底清扫,严禁扬尘现象。

  大西高铁经过平遥县洪善镇钦贤村,产生震动导致住宅裂缝,希望能尽早拆除危房.

  大西高铁途径洪善镇钦贤村村中,铁路两侧30米范围内现有居民21户,经对该村21户居民住宅房屋实地查看,4户居民住宅均有不同程度裂缝。

  平遥县已安排有关部门,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造成房子裂缝的原因进行鉴定。

  1、榆次区文苑街“香辣虾”是指位于晋中开发区文苑街鑫发小区103号商铺的晋中开发区鑫吉品香辣虾饭店,该饭店是新开的饭店,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2017年5月23日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行政相对人晋中开发区鑫吉品香辣虾饭店递交的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资料。

  3、5月26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饭店递交的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进行现场核查验收。该饭店不符合发证要求,已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该饭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4、从该单位报送的油烟净化装置的相关资料中显示该饭店于2017年5月10日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5、5月30日11时30分接到投诉举报后,分局执法人员到该饭店检查,发现该饭店大门紧锁,正处于停业整顿状态,未营业。

  1、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鑫吉品香辣虾饭店负责人尹力义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全面整改,强化油烟净化装置的检修和日常维护,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有效降低油烟污染。

  2、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巡查,全程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措施、效果双到位。

  2015年3月李先生将汽车送至太谷总部回收站,申请黄标车报废并提交报废材料,至今未收到补助。他投诉太谷县环保局、财政局、交警队。

  举报群众为黄标车车主杨秀芳,车辆类型小型载客车,车牌号晋KAP302,代办人李凤平,联系电线日太谷县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太谷县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的通告》(在太谷报、太谷电视台连续公示一周),车主需提供建行太谷支行银行卡或者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但杨秀芳只提供了晋中市经济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银行卡。2015年黄标车淘汰统计汇总工作于2016年2月份完成,补助资金分两批发放到位,时间分别为2016年6月7日和2016年12月26日。杨秀芳的补贴款于2016年12月26日发放补贴款时被银行退回,相关部门曾多次联系杨秀芳,但联系电话已停机,补贴款目前仍保存在财政专户。

  太谷县财政局立即将该车主的补贴款打到车主所留晋中市经济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卡上。

  大西高铁途径襄垣乡白城村村东,铁路两侧30米范围内现有居民35户,经对该村35户居民住宅房屋实地查看,12户居民住宅均有不同程度房屋裂缝。

  平遥县已安排有关部门,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造成房子裂缝的原因进行鉴定。

  大西高铁途径襄垣乡白城村村东,铁路两侧30米范围内现有居民35户,经对该村35户居民住宅房屋实地查看,12户居民住宅均有不同程度的地基下沉房子裂缝。

  平遥县已安排有关部门,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造成房子裂缝的原因进行鉴定。

  太谷县阳邑乡石象村鸿鹄玛钢厂生产树脂砂,用锅炉加热,产生烟和有毒性物质。

  太谷县鸿鹄玛钢厂位于太谷县阳邑乡石象村,法人李锦林。2013年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太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8月28日予以批复(太环函〔2013〕67号)。2013年12月25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16年6月编制了《年产10000吨高端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太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6月25日予以批复(太环函〔2016〕126号);2016年11月21日通过该项目竣工验收(太环函〔2016〕206号)。2015年12月18日换领了排污许可证,证号为132,有效期为3年。

  接到举报后,太谷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于5月29日晚、30日上午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按《太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谷县铸造行业提标升级整改方案的通知》(太政办发〔2017〕2号)要求,于2017年1月20日停产提标升级整改,整改期间,企业于2017年5月23日晚私自生产,且配套的防污除尘设施闲置,树脂砂回收工段使用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加热,防污设施配套不完善。太谷县环保局于5月24日依法报请县人民政府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太环改违字〔2017〕95号),5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太环罚听告字〔2017〕14号),罚款拾万元。

  左权县辽阳镇突堤村村口有收石灰厂、粉碎石子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扬尘、噪声。

  1、举报所指辽阳镇突堤村村口有收石灰厂为炎盛石灰厂,2009年10月30日年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左环批函[2009]66号);粉碎石子厂为鑫鑫石料厂,2009年6月8日年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左环批函[2009]24号),至今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炎盛石灰厂于2011年左右停产至今。场地无石灰等物料。3、在2017年4月“铁腕治污行动”中发现鑫鑫石料厂有间断性生产行为,左权县辽阳镇政府和左权县环保局要求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4月29日左权县环保局再次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场地堆存300余方物料,全部采取苫盖措施。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有生产迹象。

  1、左权县政府责成左权县辽阳镇政府督促该企业清理场地堆放的物料。2、为防止左权县鑫鑫石料厂擅自组织生产,左权县辽阳镇政府和左权县环保局对其生产用电设备及生产设施进行查封。

  左权县华能电厂直接外排并堆放4万吨脱硫石膏和2万吨炉底渣,造成了扬尘污染并影响到地下水。

  1、经现场调查,2017年1月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华强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石膏和粉煤灰处置协议,华强公司又与左权县盈众运输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销往左权县金隅水泥厂。举报中所指的脱硫石膏和炉底渣为盈众运输公司非法堆存,堆存地点为左权县五里堠村西北处一山沟内,据五里堠村直线公里。现场勘查堆存脱硫石膏约3000余吨、炉底渣300余吨。

  2、堆存的脱硫石膏采取篷布苫盖措施;炉底渣未采取任何防尘抑尘措施,易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1、左权县政府责成左权县辽阳镇政府督促盈众运输公司立即清理场地堆放的石膏和炉底渣。

  2、左权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对盈众运输公司擅自堆放固态废料的行为作出10万元处罚决定(左环罚字[2017]011号)。

  1、左权县政府对华能左权煤电分管副总杨树亭进行约谈,同时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华强实业有限公司经理进行约谈,并要求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寿阳县西洛镇万联村村长郭大牛占用耕地建养猪厂,直接将水外排影响到王村、南畔村、白咀村、弓村、弓家洼村、富家坪的吃水井。其中富家坪的吃水井影响较为严重,产生恶臭已不能饮用

  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养猪场为寿阳县志峰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寿阳县西洛镇王村万联小组,法人代表:张银梅。该合作社占地面积约6000m2,养殖场用地为2004年5月13日经西洛镇王村村民委员会拍卖的“四荒”地。存栏约300头,该合作社在厂区南侧建有100 m3沼液收集池一座,收集后经罐车抽运至农田用于灌溉施肥。该合作社下游东南100m处为西洛万联村截潜流集中供水点,供王村、南畔村、白咀村、弓村、弓家洼村、富家坪村的村民饮用水。目前该供水井正常供水。5月30日,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疾控中心已到万联村供水站提取水样进行化验,预计6月15日出化验报告。

  责令该合作社立马停止养殖,并重新选址,进行搬迁。在搬迁工作完成之前,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禁废水外排,对下游集中供水点造成污染

  我局安排下属环雅清扫保洁公司前去处理,环雅清扫保洁公司的环卫工人将此处堆放的垃圾装入垃圾桶运走,并加强监管,告知来此倾倒垃圾的居民要在规定时间内倾倒垃圾。

  在调查处理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积极进行整改:1、处理此处垃圾2、对该地段加强监管,做好宣传引导。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2021年双段煤气发生炉结构图docx
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与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应用特点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