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发生炉煤气的生产、管理、使用、设备和煤气防护等工作,制定了有关管理规定,下面xx给人们简介有关煤气发生炉管理规定的有关联的资料,盼望对您有所协助。煤气发生炉管理规定如下
(2)点火时先将火源置于烧嘴前,然后缓缓打开煤气阀门,煤气点燃后再逐渐供应空气。严禁先打开煤气后点火。
第三十五条 如点不着时,应去掉火源关闭阀门,将残气吹扫干净,然后再点,如仍点不着,则应查明因素,并予以排除后再行点火。
第三十六条 运送中的设备必需有专人看守,注意调风门保证完全燃烧,不许可有回火、脱火、熄火等现象发生。如发现上述状况应立即排除,排除不了的应立即停炉并报告领导。
第三十七条 煤气燃烧系统不得使用临时性管道和非正式燃烧器,严禁在通风不良的地方使用煤气。
第三十八条 发现下列状况之一者应立即关闭阀门,截断煤气,并报告调度室和煤气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 一切使用煤气的设备及其管道、阀门、燃烧器、烟道、预热器、必需有专人维修保养,定期打扫。
第四十条 一切煤气生产、用气设备,制造质量所有必需契合设计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附件齐全,有完整的设备档案(涉及阐明书、图纸、安装、修理、验收、事故等资料)本来没有的应补建。
第四十一条 一切新装和大修后的煤气生产、用气设备,所有必需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四十二条 煤气设施中,,应按受压容器的规定进行试压;,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气密性实验。
第四十三条 煤气设施改装,必需有正式文献和图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五条 空气鼓风机、煤气排送机启动和停车顺序的联锁装置,必需保证好用,定时进行校验。
第四十六条 输煤系统各设备启动和停车顺序的联锁装置和讯号,要定时进行校验。
第四十七条 皮带传动和联轴节处均应有防护罩,地河、地坑所有要有牢固的盖板。
第四十八条 输煤系统空气中的粉尘含量应符合国家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要采用措施解决。
第四十九条 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阀、防爆膜、钟罩阀、止逆阀等均应定时进行检查、校验。
第五十条 设计规定的仪表、讯号、事故照明、自控和报警装置,必需齐全对的并定期校验。
第五十一条 煤气设备、管道及其支架均不得用来作为支承起吊物件。其接地装置必需定期校验。
第五十二条 除自身进行电焊外,煤气设备及管道严禁用来作为电焊机的地线。
第五十五条 煤气阀门宜用明杆闸阀,并有显目的“开”、“关”字样和箭头批示方向,阀门处宜设操作平台和梯子。在寒冷地区室外闸阀应保温。
第五十六条 煤气管道的最低处必需安装排水器,每个煤气使用点前,要有排水装置。所有排水装置所有应指定专人维护,保证好用。
第五十七条 严禁在煤气管道上敷设有腐蚀性的气体、液体管道,和和煤气系统无关的电线。管道下面不许可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畅通。
第五十八条 蒸汽管道和煤气管道联通处宜用软管联接,不用时予以断开,以免互相串通。
第五十九条 新敷设的煤气管道、阀门,必需符合国标《工业管道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经气密性实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六十条 煤气管道中的冷凝水应进行回收,如排入下水道时,必需符合国家《工业“三废”排放试行原则》GBJ4—73。
第六十一条 所有也许漏泄煤气的地方,应挂引入注意的警告牌。煤气管道应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颜色定期刷油漆。
第六十二条 自来水和热循环水的连通管,应加两道阀门切断。两道阀门之间装疏水阀。
第六十三条 煤气设施要有筹划进行修理,定期进行全方位检查校验和打扫,明确专人负责平常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运转。
第六十五条 对于使用中的设施来维护、检修或断电时,修理人员必需和有关值班人员获得联系,作出妥善安排后方可进行
(1)用盲板切断煤气,临时性检修可用水封切断,但必需派专人看守(盲板厚度按煤气压力和管径拟定)。